第90章 为什么大家都喜欢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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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0章 为什么大家都喜欢你

 

鹿可这突如其来的一问,把我弄得有点懵,我赶忙将手缩了回来,说道:“你早醒了,还在这儿趴着干啥呢?”

“那我不得瞧瞧,某人会不会趁我睡着,对本小姐心怀不轨。” 鹿可眨着眼睛,似笑非笑地开口说道。

“你可别乱说啊,我可什么都没干。”

“本小姐什么时候说过你的名字了?” 鹿可一边说着,一边慢悠悠地伸了个懒腰,顺势又将她的手搭在了我的肩上。

她靠得很近,我甚至能清晰地感受到她的呼吸,温热的气息轻轻扑在了我的眉毛上,挠得我心猿意马。

我慌了神,赶忙向后躲开,强装镇定地说道:“我摸自己女朋友,这可不犯法吧?”

“当然不犯,所以你还想摸吗?” 鹿可歪着头,眼神中好像有一条温热的小溪,我强装镇定,开口说道:“赶紧走吧,都这么晚了,先送你回去,明天我还得起早学做蛋糕呢。”

“哟,咱们余老板觉悟挺高啊?” 鹿可挑了挑眉,略带调侃地说道。

“你这话说的,多学一门手艺又没坏处,而且徐苗一个人做甜品确实挺辛苦,我要是能搭把手,他也能轻松点。”

“你不帮本小姐弄论文,然后跑去帮他,亏我这么晚还在便利店等你回来。” 鹿可双手叉着腰,那模样活脱脱像个骄傲的公主。

“这哪能一样呢?”

“怎么不一样了?” 鹿可一边说着,一边又往我这边凑了凑,我们俩几乎贴在了一起,她身上淡淡的草莓香气钻进了我的鼻子,让我有些不知所措。

我赶紧转移话题,指了指桌上的热粥说到:“呐,给你买的热粥,快喝吧,刚才看你在烧烤摊都没吃啥东西。”

“哼,算你还有点良心。” 鹿可轻哼一声,拿起勺子吃了起来。我也跟着打开一碗粥,慢慢的喝了起来。

哈尔滨的夜晚虽说称不上寒冷,但是秋意却己经悄然袭来,夏日的高温就像是一个按时下班的打工人,一旦夜幕降临,仅穿半袖还真有点抵挡不住丝丝的凉意。

吃着吃着,鹿可突然停下了手中的动作,抬起头,一脸认真地问道:“余音,群主和阮熙现在怎么样了?”

“应该没什么问题了,我去的时候阮熙己经回家了,就群主一个人在那抽烟呢。”

“你们男人可真奇怪,明明几句话就能解决的事儿,非得闹得这么僵。”

听完她这话,我沉默了片刻,才缓缓开口说道:“其实,换做谁都可能这样,只是男人恢复情绪的时间比你们慢些罢了。”

“说的什么呀,说点本小姐能听懂的。”鹿可撇了撇嘴,对我的话显然不太满意。

“打个比方,要是我和你吵架了,不管什么原因,我肯定会去道歉,但是一般不会是第一时间,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?”

“还能为啥,你们就是拉不下脸呗,得花时间考虑考虑。”

“是需要时间,但不是面子的问题,而是我们需要缓冲。其实很多矛盾带来的伤害是相互的,阮熙受伤的同时,群主也不好受。”

“他怎么不好受了?我看到的,都是因为他疏忽阮熙,才闹成这样的。”

“可是你有没有想过,阮熙这么一闹,群主在咱们这帮朋友面前,得多尴尬。他就算心大,不当回事儿,可是尊严这东西,不是因为爱情就能随意舍弃的。”

鹿可沉默着,不再说话,只是默默喝了一口粥。见状,我接着说道:“群主让咱们离开,就是因为我们在,他实在拉不下脸,毕竟从他的角度看,这一切就是阮熙在胡闹。”

“那他为什么最后还是跟阮熙道歉了啊?”

“这就是爱情的力量。” 我顿了顿,接着说道,“我觉得在这个世界上,能让男人放下尊严的,无非就三样东西:尊严、金钱,还有爱情。”

“我不管,少在这儿给本小姐上课,反正咱俩要是吵架,就得你哄我。” 鹿可突然冒出这么一句,说完便将碗里的粥一饮而尽,随后一把拉住我,走出了便利店。

她的手架在我的脖子上,那股子劲儿让我有些喘不过气,我艰难地挤出了几个字:“我自己能走... ...”

“诶呀,别跟本小姐客气。” 鹿可满不在乎地说着,随手拦了一辆车,就这样,我们俩离开了今晚这个充满故事的地方。

... ...

第二天一大早,我就被一阵电话铃声硬生生的从睡梦中给拽了出来,我迷迷糊糊拿起手机一看,竟然是夕曦打来的。

“喂,夕曦,咋啦?”

“你不是打算做个抖音账号嘛,今天我去你咖啡店找你呀,你这开业了,我这个朋友还一首没去凑凑热闹呢。” 夕曦在电话那头兴奋的说道。

“啊?那群主那边咋办?” 我有些担心地问道。

“他哪能当甩手掌柜啊,再说了,现在我可是大股东,就让他自己在那儿忙活吧,他和小林搭把手应该没问题的。” 夕曦打趣着说道。

“行,那我等会儿去接你,你现在住哪儿呢?”

“就在咖啡店附近,我租了个公寓,等下把位置发给你。”

“行。”

挂断电话,我强忍着困意,费力地撑起身子。说实话,我真有点不敢相信这些话是夕曦说出来的,感觉她性格变化还挺大的。

不过,仔细想想,她一紧张的时候,还是和以前一个样。

简单洗漱完后,一看时间正好七点十分。我刚走到楼下,就看见鹿可那辆格外扎眼的法拉利稳稳地停在路口。

鹿可一瞧见我,抬手把墨镜往上推了推,冲我大声喊道:“余老板,我来接您上班啦。”

鹿可今天这一身打扮和我简首形成了天壤之别。她穿着一件淡粉色的牛仔外套,里面搭着件简约的小白背心,下身配着那条价格贵得离谱的短裤。

我记得当时知道价格后,着实吐槽了好一阵子,谁能想到就这么一小片布料,居然得一万多块。

再瞧瞧我自己,穿着件大爷同款背心,拖着一双不知道是哪年买的运动拖鞋,就连胡子都没刮干净,显得格外邋遢,就好像是一个刚从象棋摊前走出来的大爷。

鹿可见我磨磨蹭蹭的,又冲着我喊道:“余老板,麻溜儿的,小妹我今儿个带你去兜兜风。”

“知道啦知道啦。” 我赶忙加快脚步上了车。一上车,我就开口对着鹿可问道:“你今天怎么起这么早?”

“早睡早起身体好呗,我们年轻人可注重保养啦,不像某些老男人。” 鹿可笑嘻嘻地调侃道。

“呵呵。” 我干笑两声,顿了顿又说道:“对了,等会儿还得去接夕曦,她说今天来店里帮我弄账号的事儿。”

“我这车就俩座位,你说咋接?难不成你趴车顶上啊?”

“额... ...” 我一时语塞,不知道该说些什么。

唉,不得不说有钱人有时候也有独特的烦恼,这事儿还真挺麻烦。于是我开口说道:“那先去店里吧,等会儿我再去接她。”

手机突然在这个时候震动了起来,夕曦发来了一条消息:“路上堵车,不用来接了,等会我自己过去。”

我放下手机,车里沉默了一会儿,鹿可突然开口问道:“余音,你说为什么大家都喜欢你呢?”

“啊?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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